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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导向和舆情应对(2017年首发、刘先龙律师、云南尚矩律师事务所主任)
来源: | 作者:刘先龙 | 发布时间: 2189天前 | 5733 次浏览 | 分享到:
随着互联网、通讯技术、自媒体的蓬勃发展,大众获取资讯变得即手可得,新闻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可在新闻媒体日益发展的过程中,存在逐渐弱化甚至带偏舆论导向作用的现象,大众新闻阅读水平被拉低。而我国已步入“经济新常态”、正跨越“中等国家收入陷阱”,发展放缓,进入了社会矛盾突显期。在这关键时期,党政机关正确的舆论导向、正确的舆情应对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更是凝心聚气共谋发展实现中国梦的需要。笔者将以多年的工作经验从政府法律顾问视角、新闻媒体法律顾问视角、民众代理律师视角等多种角色来阐述新形势下,党政机关该如何强化新闻媒体、网络网民的舆论导向和舆情应对。

如原河南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逯某某回应原本被划拨为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上竟然被开发商建起了12幢连体别墅和两幢楼中楼时说“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一度成为反面案例

5、找准导向切入点、旗帜鲜明的宣传

每一桩舆情应对都有正面的关注点,行政机关要依职权、依法、依公德、依公众利益找准导向及应对的切入点。如“汶川”大地震,切入点就是“救人”“重建”,全国人民都紧扣在一个个生命的重生、灾后重建上,凝聚了民心,而可能的盗抢、建筑质量并没成主流影响大救援大重建;“98”洪灾紧扣众志成城抗洪未将焦点放在大坝工程质量上、网络官员“艳照”门放在查处上、安全责任事故放在救援善后追责上、“医闹”事件放在维护医疗秩序及推动解决机制上,这些都稳固了政府的公信力、弘扬了正气、维护了公共利益、凝聚了民心。

6、强调处理过程通报初步查明事实不预判结果

    要让公众知道政机关对于关注事项一直在积极处理中、查明的事实适时通报澄清,以行动安抚情绪。不预判结果,因为许多处理结果是要经处理机关正式确认决定或经司法审判机关最终定性判决。不搞舆论审判,要彰显公正法治。

7、社会问题非政治化、全国问题地方化、群体问题个别化

社会问题终究是人民内部问题,不能上纲上线也要引导舆论不能上纲上线政治化,就事论事,不能上升到国家体制问题政治制度问题。责任、起因、影响尽量定性为个别人、个别单位、个别地方。全国性的问题要在地方进行消化处理进行地方化,地方化的事情更要严防全国化。群体问题中强调个别化别扩大打击面对立面造成被动。

8、宣传与互动

利用好宣传手段的同时也要适应新型媒体发展的特点,采用与民众互动的形式,利于民众接受。如接听热线、坐谈会、网络互动、专家释疑等。

9、因个别党政干部违法乱纪引发的舆情危机应作好切割

全面依法治国、从严治党、党纪严于国法,这是我党的执政理念,这是大局大原则,当有个别党政干部违法乱纪引发的舆情危机时,要做好切割,表明一经查实将严处,不为其背书塘塞让事件扩大化

10、积极回应正确处理民众关切事物并加以宣传是最好的应对

发生舆论危机领导在第一线、职能部门联动正确民众关注事物,再加以宣传,才能最终平息危机,才是最好的应对,空喊式的宣传不治本2015年天津港 8·12 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央、市、区领导都在那坐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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