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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扣除不能“随意”
来源: | 作者:law-1006489 | 发布时间: 2913天前 | 2045 次浏览 | 分享到:
企业所得税作为较重要的一个税种,其税务处理(核定征收申报方式除外)也较为复杂,尤其是税前扣除方面政策点较多,容易出错。软件企业职工培训费可税前全额扣除。
 对于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税前扣除问题,纳税人基本都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执行,“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税务人员提醒,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职工教育经费中职工培训费用的税前处理上有优惠政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为了鼓励软件企业发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其中第六条明确,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税务人员解释,软件类企业想要适用财税27号文件政策,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企业符合该文件第十条中列举的7个条件;二是企业发生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


  两类固定资产税前可一次性扣除


  浦口区某电气公司2013年5月购置了一批电脑,会计上对电子设备按照3年进行折旧。税务人员在日常管理时,向企业宣传了国家新出台的固定资产税前扣除规定。为落实国务院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创业创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出台了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规定两类固定资产可以税前一次性扣除。


  一是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其中的关键词,“新购进”是指2014年1月1日以后购买,并且在此后投入使用。“固定资产”包括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和购进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购进”方式包括以货币购进和自行建造。


  二是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那么该电气公司以前年度购置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该如何处理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利息支出需区分资本化支出和收益性支出


  近日,六合地税局在对辖区内某化工企业风险评估过程中发现,该公司2013年4月投资兴建了一条生产线,并于当年10月31日完工并投入使用。同时该公司 2013年4月1日从银行借入专项资金300万元(年借款利息8%)用于生产线建设,该年度支付了借款利息18万元全部列支在“财务费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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