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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尚矩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毛兴勤入围“云岭”大讲堂主讲嘉宾讲授《“微腐败”的法律评价及治理 ——以云南省刑事审判的典型案件为例》
来源: | 作者:赵燕成 | 发布时间: 2187天前 | 1715 次浏览 | 分享到:

    继我所刘先龙主任律师2017年、2018年荣登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的“云岭”大讲堂主讲嘉宾主讲《新形势下,党政机关如何强化新闻媒体、网络网民的舆论导向和舆情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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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尚矩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毛兴勤入围2019年“云岭”大讲堂主讲嘉宾讲授《“微腐败”的法律评价及治理 ——以云南省刑事审判的典型案件为例》

讲座提纲


一、“微腐败”不“微”:“微腐败”的法律评价

(一)“微腐败”与群众利益:基于法律保护利益的评价

(二)“微腐败”的社会危害:从犯罪的涵盖范围分析

(三)“微腐败”的情节:以司法审判为视角

二、“微腐败”的立法

(一)“微腐败”立法的一般性

(二)“微腐败”立法的特殊性

三、“微腐败”的司法

(一)“微腐败”的调查程序:以监察法为视角

(二)“微腐败”的惩处:以量刑情节为中心

四、“微腐败”的法律治理

(一)依靠群众,揭露“微腐败”行为

(二)宽严相济,落实刑事政策

(三)规范办案,确保案件质量

 

讲座内容简介

     “微腐败”是广泛存在于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广义上讲,“微腐败”既包括违法行为,也包括违纪违规行为。狭义上的“微腐败”仅指前者(本主题即如此)。在全党深入推进党的廉政建设的大背景下,在“既打老虎又拍苍蝇”的反腐运动中,“微腐败”已经成为侵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的反腐大计实现之重要行为方式。因此,从法律角度对“微腐败”行为的危害、特点以及治理等方面进行研究和宣传是各级党委及其宣传部门的重要工作。基于此,本主题具有宣讲的政治及法律意义。在具体内容上,拟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第一,“微腐败”不“微”。该部分主要从法律保护的法益特别是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阐明“微腐败”的现实危害性。并且,以云南省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案例为素材,从“微腐败”涉及到的领域以及现实中“微腐败”涉及的犯罪所得数额等方面说明“微”而不小,事“微”却影响巨大的道理。

    第二,“微腐败”的立法。“微腐败”既有与普通的贪污贿赂行为相似之处,也有其特殊的表现。因此,在遵循贪污贿赂的惩治规律之同时,立法及司法解释对事关百姓生存、生产和生活的特定情形也有特别的关注。这集中体现在对贪污、挪用扶贫、救灾等特定款物的立法上。

    第三,“微腐败”的司法。新近通过的《监察法》对办理包括“微腐败”在内的贪污贿赂案件提供了的法律依据,刚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实现了国家监察行为和刑事诉讼法的有机衔接。重点介绍《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与惩治“微腐败”有关的实体及程序法律条文。

    第四,“微腐败”的法律治理。从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角度提出治理“微腐败”的构想。其中既要大力发动群众,借助群众力量,使“微腐败”分子和行为无处藏身。在具体的案件办理过程中,要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现实惩治与教育的有机统一,同时,需从实体和程序上保证案件办理质量,做到既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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