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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尚矩律师事务所已制作返岗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强化措施
来源: | 作者:pmt069298 | 发布时间: 1907天前 | 2416 次浏览 | 分享到:

云南尚矩律师事务所返岗复工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本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满足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为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有效预防和遏制疫情扩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明确律所负责人刘先龙是第一责任人,建立责任清单,逐级监督落实,做到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每天对人员流动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实施监督检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及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二)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员工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市各级政府部门的决策部署上来,牢记“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真正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要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调整工作状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头等大事抓牢抓实,坚决防止疫情在本发生。教育律所成员做正能量的传播者,不盲从、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坚定必胜信心,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办公场所管理

1.做好办公场所消毒卫生工作。建立办公场所消毒、审查机制,落实消毒检查工作措施。在员工返岗前,使用75%的酒精溶液或84消毒液(提示:二者不可混合使用)等消毒剂对办公场所进行全面清洁消毒,确保符合防疫有关要求;对办公场所格局做调整,保持人员之间的合理接触距离。在返岗复工后,严格落实对办公场所和公用物品卫生清洁和消毒措施,加强日常清扫保洁,安排人员每天定时对办公场所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杀菌作业,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守好群众健康办事防线。

2.人员进出办公场所的管理。在办公场所设立测温点和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在工作场所入口开展体温监测,检查佩戴口罩情况,体温超过37.3℃的人员不得进入办公场所。

3. 加强重点部位管理。着重管理好办公室、会议室、电梯间等人员易聚集场所,对于非密闭的室内办公场所,要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于相对密闭的办公场所,要适当通过空调等换气设备进行通风换气,并加强换气设备的消毒工作。

4. 保持良好环境卫生。确保工作场所洗手设施运行正常,配备洗手液或速干手消毒剂。在办公场所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统一收集、消毒、处理废弃口罩,并注意专用垃圾桶本身的清洁和消毒,避免出现交叉污染。

5. 建立办公场所应急管理机制。在办公场所发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立即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就近到指定医疗机构诊治并及时上报有关防疫部门;发现疑似感染者,第一时间向属地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协助属地基层组织做好办公场所消毒、在场人员及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排查工作,每天向主管司法局报告隔离排查情况;出现确诊病例,严格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和转诊。

(二)优化、改进办公模式

1. 推行网上办公。通过网上平台、网络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手机APP等方式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多措并举避免人员聚集。

2. 倡导非接触式服务方式。引导办事群众尽量采取邮寄方式提交必要的纸质材料,同意本采取邮寄方式发送服务成果,让当事人少跑腿。

3. 精简现场集中开会和集体活动。尽量采取电话、视频、微信群、QQ群等方式沟通研究工作。必要的会议活动,尽量控制会议人数,压缩会议时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三)强化法律服务行业人员管理

1. 返岗前全面摸排核查。通过开展员工健康状况排查,全面掌握每名员工及其家属假期外出情况、返程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排查返回昆明的时间和交通方式,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建立全员健康档案,做到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建立台账。

2. 落实“昆明市入城信息申报”扫码登记工作。严格督促本机构入昆人员以及在昆明行政区域间流动的人员必须提前使用“昆明市入城信息申报”微信小程序扫描二维码,如实登记相关信息,并保存二维码便于人员车辆通过入城检疫点时向卫健部门工作人员或公安民警出示进行审验。

3. 持续做好排查监控,明确返岗条件。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对本机构从昆明市外返回的员工,做好返程人员留观14天的执行工作;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须单独隔离观察14天,确认健康方可返岗。

4. 严格执行办公场所扫码入出制度。按要求注册生成“云南抗疫情”二维码,打印后张贴于本机构办公场所入口和出口的显著位置,引导、督促员工进出办公场所时主动扫码登记。

5. 坚持体温检测和严管口罩佩戴。每日上岗前坚持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做好记录和统计,按要求及时上报。员工在电梯间、会议室、非单人办公室、服务窗口必须佩戴口罩;办公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

6. 提高员工个人健康意识和防护意识。教育、引导员工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少外出;教育员工关注自身身体状况,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主动向单位报告并及时就医。

(四)落实外来办事人员管理

1. 积极落实入出扫码登记工作。安排专人在办公场所出入口处引导、监督外来办事人员应用“云南抗疫情”小程序进行入出时的扫码登记。

2.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工作场所。对来访人员做好出入扫码登记、消毒、体温测试,询问健康状况,监督其佩戴口罩。对拒不配合的外来人员,本机构有权拒绝其进入办公场所。

3. 引导办事群众提前预约,错峰办事或推迟办事。倡导预约式、非接触式服务,最大限度减少外来人员在办公场所等候时间,避免人员现场聚集;引导现场办事群众即办即走、不逗留,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设施,做好个人防护。

4. 在工作场所尽量减少会客,减少直接接触。接待外来人员时双方须佩戴口罩,面对面沟通交流时保持1米以上卫生安全距离,并不在公共区域随意走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本机构及全体员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扛起律师行业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及行业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各项防疫文件及指示精神,周密部署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本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二)履职尽责,科学处置

本机构管理层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统筹,履行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职能职责,落实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检查督促内设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整改;对在本机构发现或发生的疫情,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科学处置。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利用本机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以及办公场所电子显示屏、广告机、宣传贴画等载体开展疫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向社会公众科普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护知识,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

(四)严肃纪律,强化问责

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由本机构管理层牵头,对疫情防控重视不够、工作不力、防控组织工作不到位的内设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应对处置不及时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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