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三年未使用申请撤销权被滥用时
民营企业如何依法应对
刘先龙
(云南尚矩律师事务所 云南 650206)
摘要:品牌战略给商标赋予了太多内涵与期望,法律赋予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注册商标提起三年未使用撤销申请;申请撤销人目的有善意的更有恶意的,更致命的是法律规定了使用注册商标的举证责任在注册商标持有方,不举证答辩或举证答辩不力,将直接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丧失专用权,会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民营企业如何有效应对,考验民营企业管理人的经营智慧与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本文结合理论和实践经验,剖析依法应对之法。
关键词:注册商标;三年未使用;申请撤销权;滥用应对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企业品牌战略从无到有,从弱到强,近年来,我国品牌强国战略顶层设计更是高屋建瓴,相继出台有《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商标保护执法也力度空前。崛起的各大民营企业、中小型民营企业,直接受益于国家品牌战略、自己的品牌意识。截止2018年12月15日,我国商标注册量18048808件,“商标大国”名副其实。但仅在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受理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5.7万件,同比增长43.19%,依申请撤销了三年不使用商标2.8万件,笔者于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处理了法律顾问单位曲靖市石林瓷业有限责任公司被遥远的、陌生的、无关联的北京慧能泰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正理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恶意以“连续三年未使用”申请撤销“STONES”注册商标案,对方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后又恶意启动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程序。被“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注册商标,是谁在申请、为何申请、怎样保住注册商标或挽回注册商标损失,这是民营企业品牌战略、管控法律风险必须要面对的课题。
一、滥用申请撤销权者的目的分析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有其重要意义也符合国际惯例,但并没有规定对随意、恶意提出撤销申请的惩处措施,基于各种利益,滥用申请撤销权者有逐年增加趋势,注册商标企业、商标局也不堪其扰。滥用申请撤销权者的目的大致有如下几种。
1、打压竞争对手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商场如战场一点不夸张,商标品牌往往是一个企业的旗帜与灵魂,往往是竞争对手优先攻击的目标,竞争对手也许会随意性的申请撤销、也许会抓住注册商标企业商标使用证据保管漏洞、也许抓住经营地址变动无法正常接收国家机关文书等等机会,给注册商标企业造成困惑诉累或信誉损失,甚至失去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