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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值得期许
来源: | 作者:law-1006489 | 发布时间: 3127天前 | 1112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意见。


事实上,按照公共财政的理念,以政府为主导,与保险公司共同建立一个巨灾风险基金,不仅可以分级分散分担风险,亦可大大提高赔付标准,充分彰显政府的人本情怀和责任担当。况且面对巨灾,保险的方式要比财政的方式更高效,更直接,也更便捷。所喜的是,我国经济实力日益雄起,足以为建立国家巨灾保险制度提供可靠的保障。

当然,国家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从提出到施行尚需一段时日。除了立法、制度安排、商业机构的平台建设,中央、地方财政、直保公司、再保险公司和相关个人如何分担风险责任,包括基金如何筹集、如何运用等。都需要国家立法并制定符合国情的巨灾保险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方有望将巨灾保险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良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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